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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丨欧盟 REACH附件XVII新增2,4-二硝基甲苯管控要求

发布日期: 2026.04.28

2026年4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 2026/859,对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新增第83项“物品中2,4-二硝基甲苯”的管控。目的是限制市场上销售和用于专业用户或公众的产品,其中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0.1%(按重量计)的2,4-二硝基甲苯。该条款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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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信息如下:



物质名称

CAS No.

限制信息

2,4-dinitrotoluene

2,4-二硝基甲苯

 

CAS No. 121-14-2

EC No. 204-450-0

 

1.在2027年5月10日起,作为供专业用或一般公众物品中的物质,其浓度等于或大于重量的0.1%(以重量计)时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2.就本条而言,“专业用户”应指在工业场所以外作业的任何工人或个体经营者。

3.第1条不适用于:

(a)指令2014/28/EU第2条第(1)款所定义的爆炸物;

(b)军用物品;

(c)警察或其他安全部队依照国家法律使用的弹药;

(d)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25/2509范围内的玩具;

(e)(EU)2017/745范围内的器械;

(f)属于法规(EC)No 1935/2004 的范围内与食品接触的物品。

4.就第3款(a)项而言,下列各项不属于其涵盖范围:

(a)指令2013/29/EU第3条第(1)款中定义的烟火制品;

(b)弹药。

5.第1款应自2029年5月11日起,适用于·,4-二硝基甲苯在下列应用中的投放市场及使用,且这些应用中的产品是投放市场以供使用的,或用于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法规(EU)2018/858第3条第16点所定义的机动车辆之中:

(a)用于安全带预紧器和发动机罩执行器的微型气体发生器;

(b)备件。

6.作为例外,第1款不适用于第5款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辆:

(a)在2027年5月11日至2029年5月11日期间投放市场;并且

(b)仅在第5段(a)或(b)项的应用中含有2,4-二硝基甲苯。

7.第1款不适用于2027年5月11日之前已在欧盟市场投放的含有2,4-二硝基甲苯的物品。

REACH附录XVII介绍:

REACH附录XVII(限制篇)是欧盟保护其公众健康和环境免受化学品造成的不可接受风险的工具。根据REACH法规第67.1条要求,当一种化学物质被纳入到欧盟REACH附录XVII(限制篇)进行限制管控时,涉及该物质的产品必须遵守其规定的限制条件才可在欧盟境内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欧盟对于化学品的限制管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REACH附录XVII自REACH法规生效至今已历经数十次更新修订,官方也一直在评估增加更多的限制要求。

 

公告原文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6/859/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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